项目名称展陈工程企业资质承揽范围:重庆大轰炸惨案遗址保护修缮项目
招标人展陈工程企业资质承揽范围:重庆市人防工程设施管理站
项目地址展陈工程企业资质承揽范围: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磁器街“重庆大轰炸惨案遗址”。
项目概况:本项目遗址保护主体部分为现存地下人防隧道与磁器街入口,项目整体保护修缮规模约为118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2㎡,包括已建遗址展室53㎡,建筑高度3m,层数1层。地下建筑面积929㎡,包括资料展陈厅459㎡,遗址体验区470㎡。),主要内容为遗址雕塑后方临街一层门面及地下负一层商铺、地下遗址主体的建筑布局、主体加固、出入口修缮等。分别包含以下6部分:

(1)已建地下人防硐室约402㎡,该部分为遗址文物主要修缮内容展陈工程企业资质承揽范围;
(2)得意广场已建B区一层B1-1-29号与1-2-2号商业铺位共199㎡,该部分为功能改造,纳入本项目范围;
(3)得意广场已建B区负一层B1-1号商业铺位共499㎡,该部分为功能改造,纳入本项目范围;
(4)已建遗址展厅保护修缮53㎡;
(5)新建B区负一层标高地下人行通道约10㎡;
(6)新建B区负二层标高人行出口约35㎡。
项目投资(设计费用、陈列展览及相关改建费):约3460.3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包括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展陈工程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如下:
(1)建设项目的全部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凡重要节点需提供相应的要求的效果图、渲染图),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人防设计、文物保护设计;展陈方案、展陈布展、展示空间装饰装修、展览结构设计;展示画面、展品展项布展设计;灯光布置、多媒体展示、软硬件系统、中控集成系统设计;多媒体影像创作、拍摄、制作;环境氛围及景观设计;艺术品创作与制作;建筑(含外立面)、结构改造加固、钢结构、隧道、综合管网、精装修、智能化、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相关设计、本工程有关的接市政道路的路及水电气讯相关配套项目等的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结算,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性要求。按发包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以及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建设项目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物保护修缮、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加固改造工程、钢结构工程、出口隧道工程、展陈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电梯设备安装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包括室外道路、综合管网、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及其它附属工程)及水电气讯等,并达到招标人要求。
(3)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4)EPC实施过程中,项目的设计、施工阶段应提供建筑信息模型,并全过程采用工程信息化系统进行管理,建筑信息模型应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
(5)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配合项目审计、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6)EPC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成本全面控制和负责。
工期要求: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工程,合同总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
(1)方案设计(含估算)中标通知书下发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方案;(2)初步设计(含概算):方案设计文件经招标人确认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报告;(3)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经招标人确认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工期:21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进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完工日期:2021年3月31日。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1)、(2)、(3)项的资格条件:
(1)同时满足以下a、b项设计资质条件:
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含有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范围包括展陈或布展。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1)、(2)项的业绩条件:

(1)设计业绩:
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1项总投资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展馆类(展馆包含以下类型之一:博物馆、陈列馆、科技馆、天文馆、文化馆、教育馆等)建筑设计业绩。
(2)展陈业绩(满足①或②其中一种类型):
①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1项总投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展馆类(展馆包含以下类型之一:博物馆、陈列馆、科技馆、天文馆、文化馆、教育馆等)展陈(或布展)设计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
②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1个国家一级博物馆的展陈或布展设计业绩。
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建筑设计任务的单位。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2日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