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特别是对加强文艺评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广西业展工程,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广西业展工程,充分发挥文艺评论对广西舞台艺术的引领作用,经研究,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编辑出版《第十一届广西剧展参演作品评论集》(暂名,以下简称《评论集》)。现进行公开征稿。
一、征稿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弘扬中华美学精神,进行科学的、全面的文艺评论,发挥价值引导、精神引领、审美启迪作用,推动广西文艺健康繁荣发展。
(二)评论文章须围绕第十一届广西剧展进行评论,可针对剧展的整体情况,也可针对某一参演作品,某一参演艺术门类、题材、现象、问题等展开评论。
(三)投稿作品须为原创,即没有在报纸、刊物公开发表,也从没有收入过任何公开出版的集子的文艺评论文章。在内刊、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发表过的作品可以投稿。
(四)倡导健康清新的批评之风,要求文章言之有物,说理严谨,富有真知灼见,具备思想性、专业性、学术性。力避评论文章的八股陈腐之风、艰涩之气,倡导个性化、优美化表达。
二、征稿办法
(一)广西区内外的文艺工作者、文艺爱好者均可投稿,同一作者限报2篇。
(二)征文时间广西业展工程:即日起至2022年2月10日,以作品发送时间为准。
(三)投稿作品不接受诗歌、散文等体裁,必须遵守文艺评论的文体,字数在5000-15000字。
(四)投稿作品内容包括标题、作者、摘要、正文、注释、作者介绍、联系方式(包括电子邮箱、电话、通信地址)。
(五)本次征稿采用电子投稿的形式,投稿邮箱广西业展工程:267082304@qq.com。邮件主题须标注“评论征文+文章名称+作者姓名”。联系人:欧红,电话:13607888827。
三、其他
(一)成立《评论集》编委会,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以及委托实施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征稿、审稿和编辑出版事宜。
(二)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编委会对征集稿件进行初评和终评两级评审,评选出优秀评论文章结集出版。
(三)编委会对录用的稿件有删改权,不同意删改者请在来稿时申明。出版社根据有关规定向作者发放稿酬。
(四)入选文章自动进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度优秀文艺评论文章评选。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月4日
信息来源 |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编辑设计 | 罗琳 黄伊莹
校对 | 陈永霜 甘维良 凌雪丽
责编 | 雷鑫莹
总编 | 才巍 李志雄
运营 | 广西文化和旅游创新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