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智慧交通博览馆展陈工程,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获悉智慧交通博览馆展陈工程,番禺区沙湾镇计划筹建沙湾民俗文化博览馆智慧交通博览馆展陈工程,将其打造为沙湾镇首个综合性历史文化展示馆,成为向外来游客宣传沙湾及番禺特色地域文化、展示文化魅力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丰富完善沙湾民俗文化博览馆展陈内容,充分发挥其社会教育与综合展示等功能,特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馆藏实物。
沙湾镇是一个有着800多年发展历史的岭南古镇,先后获得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飘色之乡、广东音乐之乡)等众多荣誉称号,并入选全国第二批特色小镇,是目前广州市唯一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悠久的历史,厚重的文化,赋予了沙湾璀璨多姿的民俗文化。沙湾镇相关人员表示,筹建沙湾民俗文化博物馆是为了为展示沙湾民间文化、风土人情,让沙湾人民更好地了解家乡、增强文化认同感和爱国爱乡情怀、传承和发展沙湾民间文化。
沙湾古镇直播带货
一、 征集时间
2020年6月—2022年1月
二、 征集范围
本次实物征集以反映沙湾地方人文历史、乡风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艺术等内容为主,凡是能够反映沙湾历史沿革、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要工程、著名人物等的具有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史料价值的实物,或能够反映沙湾地区老街古巷、风土人情、生产生活、文化艺术、宗教信仰等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各种实物,均属本次活动征集的范围。
征集类别与内容
1.文献类
反映沙湾地区历史上各时代社会生产、生活的文献资料及书画作品等。如智慧交通博览馆展陈工程:
(1)文献契约:包括各望族族谱、档案、文书、契约、诰命、圣旨、书札、信件、稿件、地图、旧建筑图纸、档案、名人手稿、任命书、奖状等。
(2)文件:包括重要文件原件和文件原件不存在的早期翻印件。
(3)古籍善本:包括木刻本、稿本、手抄本、精印本、红印本、蓝印本等。
(4)票证:包括当票、粮票、油票、布票、粮油证、户籍证、土地证、毕业证、结婚证、契证、票据、账册等。
(5)书画:包括绘画、书法、写经、版画、年画、名人手迹等。
(6)碑帖拓本:包括金石拓片、法帖等。
(7)宣传品:包括报刊、图书、传单、标语、宣传画、演出海报、演出节目单、题字、商标等。
2.器物类
农业社会时期的各种材质、用途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工艺品等。按材质分一般包括石器(石雕、石刻)、牙骨角器、陶器、瓷器、玉器、金属器(铜器、铁器、金银器、锡器等)、漆木器(漆器、木器、竹器等)、宝玉石等。按内容分,一般包括:
(1) 建筑构件:包括砖瓦、门、窗格、雕花板、石柱础、石鼓、牌匾(招牌、匾额)等。
(2) 生产工具:包括犁、锄、木耙、手锄、推车、风车、脚碓、石碾、石磨、石臼、木臼、箩筐、簸箕、鱼篓、罾等。
(3) 生活用具:包括传统炊具(如锅、铲、水瓢)、传统食具(如碗、碟、筷子、筷子筒)、传统茶具(如茶杯、茶壶、茶碟)、传统酒具(如酒桶、酒提、酒杯、酒壶)等等。
(4) 传统服饰:包括有一定时代特征的老旧服装、鞋帽、饰品、被褥、织绣品(包括丝织、棉织、毛织、刺绣)等。
(5) 传统家具:包括床、椅、凳、桌、案、几、柜、屏风、架具、箱等。
(6) 货币:包括铜钱、铜元、镍币、银币、纸币、代用券、股票、汇票、钱范、钞版等。
(7) 文房用具:包括笔、墨、纸、砚、洗等。
(8) 宗教器具:如佛、道、师神画像、塑像智慧交通博览馆展陈工程;师、道、巫经书;师、道、巫面具及法器等相关道具。
(9) 演艺道具:乐器、演出服饰及道具等。
(10) 徽章:包括奖章(勋章)、纪念章、像章、证章、印章、符牌等。
(11) 宝玉石:包括历代玉器、宝石、珍珠、水晶、玛瑙、珊瑚、青金石等。
(12) 工艺品:传统民间手工技艺的特色作品,如雕刻(砖雕、木雕)、扎作(鱼灯、鳌鱼)、编织(竹器)、剪纸等。
(13) 不属于上述各类的其他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物品。
3.影像类
记录、反映沙湾地区历史变迁、城镇发展关键节点以及人物、习俗、文化等内容的照片、录音、影像资料。如:
(1) 不同历史时期沙湾普通人生产生活的老照片;
(2) 名胜古迹、名店名宅、民间工艺、村容村貌的老照片、影像记录。
(3) 前述文献、器物类实物的老照片。
(4) 重要事件、重大工程、名人旧照等。
三、 征集要求
1.应征物件要求有一定的历史价值或代表性,历史名人相关物品要有确凿史实考证。
2.应征物件要求能反映当地的特点及文化内涵。
3.应征物品原则上要求物件完好程度须达到利于收藏保存的条件。
4.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展品,可适当降低要求。
四、 征集方式
1. 无偿捐赠:鼓励持有人向博览馆捐赠实物资料,并给予捐赠者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2. 议价征购:对个人持有的、不愿意无偿捐赠的珍贵实物资料,经专家鉴定,实行有偿征集。
3. 寄存借展:对个人或单位持有的、不愿捐赠或出售的实物资料,按所有权不变的原则暂存借展。
4. 复制照相:对个人或单位持有的、无法捐赠或出售的、无法寄存借展的具有特殊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实物资料,在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复制或照相。
征集流程
1.征集:报送者以实物的形式向活动主办方直接申报。(体积较大的物件可预约工作人员上门登记、拍照)。所有应征实物都将以文字、音像形式进行记录。
2.评估选用:对应征物件予以综合评定,给出相应的价值评估。确定选用的,将联系报送者办理征集手续;未能选用的,将退回报送者。
3.征集:无偿捐赠的,签订捐赠协议书,为捐赠人颁发《捐赠证书》。有偿征购的,由根据专家组提供的评估价值与报送者协商,签订“征购协议”,付款征购。
4.成果制作:将征集所得实物的相关图文资料制作成征集成果图册,并回赠给捐赠者。
5.展示:确定选用的实物将在沙湾民俗博览馆中公开展出,并在明显位置标明捐赠者。
五、 其他事项
1.报送者须在提交物品时详细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必要的信息。
2.报送人应保证所提交物件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3.对本次征集活动提供重要线索、重要信息的人员,主办方也将会给予一定奖励。
4.应征物件由本次活动的组委会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办公室设在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5.联系人及电话:徐健 84731810-8003
邮箱:416325868@qq.com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大巷涌路66号文化中心三楼办公室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肖桂来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 李波、肖桂来 通讯员 沙湾古镇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夏强